本报布鲁塞尔3月9日电(记者杨志清)由欧盟轮值主席国英国和法国共同起草的“武器出口准则”草案,目前正在“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范围内进行讨论。制订这一准则被认为是欧盟在武器出口这一敏感领域最终形成统一政策的第一步。
“武器出口准则”并不是一项协定,而是一种政治承诺。它对今后各成员国的武器出口规定了一些原则、标准和程序,但不具备约束力。
“准则”规定,遵守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的武器禁运规定,遵守禁止和限制导弹、大规模摧毁性武器和地雷出口等国际条约。同时,各成员国对武器出口要遵守三条标准:必须考虑不能加剧已有的国际冲突和对地区安全可能的影响,以及这些军事设备再被转口的危险,但也要考虑进口国合法的防务和安全需要;不允许出口的武器被进口国用于内部镇压,但保卫内部边境安全,特别是为维护法律和公共秩序而对恐怖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作斗争不在此列;无论是出于哪个原因,都不可能事先建立一份禁止向其出口武器的“黑名单”。